近期在職場上,遇見一位同事(後面簡稱A)來跟我訴苦,大略的故事是這樣的,那A原本是個管理職,帶領一批團隊在執行公司的某個業務專案,後來公司先拔除了他的管理職頭銜,但仍讓他負責專案的進行,帶著一群團隊做事,近期突然將他原本在執行的專案抽出轉交給其他管理職負責,將他安排至另一個較不起眼的專案,當專案負責人,底下也不再帶人了;當A被告知後,心情相當不平衡,一直向主管爭取想要回原本在做的案子,主管不願意,A經數次向主管提出需求都無效之後,不曉得是一時氣憤還是無奈,留下了一句「士可殺不可辱」給主管,然後就鬱鬱寡歡,陸續找數個同事聊天抒懷。

    在職場上我認為確實兩個感受確實常見的,一個是 "做的要死要活,仍讓人嫌的一無是處",另一個是 "總覺得時不我予,機緣都不在我這邊"。

    我認為,不如意的事情總是存在的,但在事情發生的時候,多數人的心態,總以"受害人"自居,怪 "主管不明察秋毫"、"主管不了解自己的用意"、"主管不體恤自己的辛勞"、"別單位同事因素造成自己要揹黑鍋"、"公司不給足夠的支援"等等,然後每當事情做的不順,被指責的狀況發生時,這樣類似的抱怨想法就越疊越重,直到讓人都失去工作的鬥志,前段的A同事就是這樣子的人。

    其實,上述的那些情況,或許真、或許假,但真也好、假也好,事實就是,確實出現了問題讓主管不滿意、確實出現了問題要解決,所以與其抱怨、抱怨再抱怨,不如想著怎麼把問題處理掉比較實際,可能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,那表示問題沒有真正被有效解決了。

    也許,問題的核心確實在於主管、同事;當然,可以試著去溝通、取得共識,但肯定的是,沒有辦法強迫,畢竟你要別人承認自己犯錯不一定容易,你也沒有辦法強制去改變一個人,除非你對這個人有絕對的生殺大權;所以,我認為可以以自己為出發點,設法去解決問題才是最實際的,想想"自己能力是否有什麼缺陷所以做不好"、"自己怎麼去做才能引導他人做正確,解決問題"、"自己加強點做哪部份,可以讓錯誤消失",總而言之,就是把解決問題的出發點從"受害者"轉為"改造者",讓心思專心放在解決問題應該會更有幫助,相信主管需要的也不是抱怨問題的人,而是解決問題的人。

    本例中的A,真實的情況中,就是他做事確實有一些瑕疵,思想不夠周全所以常有錯、不夠身體力行所以都只是別人做、姿態不夠低所以常惹怒跨部幫忙的人、管理手法不佳所以底下的人帶不住心、不懂得怎麼揣摩上意所以常被認定做不好,然而這些問題,是都從他人口中傳出的評價,A本人似乎不知、也沒這樣的認為,所以依然都還在受害者心態,只覺得公司對他不公平。

    我給A的建議,當然也無法將從側面得知的這些評價直白的告訴他,只跟他說,或許可以從砥礪自強的方式讓自己更加強大,唯有多透過自省,並設法讓自己不斷進步,才會是自己一直在創造,當一個機會的創造者;當然,我也分享給他知,若真的覺得留在現有的地方是不公平、是侮辱,甚至深深覺得士可殺不可辱,那麼,殺可以選擇"被殺"或"他殺";人其實都應該要有自己選擇的機會,不必被動的等人家來給自己選擇,若都是等著人家來給選擇,那麼自己的人生只能受限於被動;我跟A大致說了上述意思,最後再請他仔細想一想,評估現在在這公司工作的優缺點,再比比出去外面工作的優缺點,這樣子,才夠客觀。

    人往往對於身邊的事情總用放大鏡看缺點的這一面,所以常常抱怨,若能反過來,用放大鏡看的是自己的缺點,並設法努力改變它,或許人生的結果,就會越來越不一樣了,是吧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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